近期医疗相关政策法规有哪些?发表时间:2021-03-15 16:06 一、二级医院批量转型康养,国家三部门“给钱给政策” 国家又在劝二级医院转型康养了。 近日,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医保局联合发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33号建议——《关于加快老年病医院建设,鼓励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老年病医院的建议》给予答复(下称《答复》)。
《答复》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举办护理机构或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等方式,激发市场活力,扩大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康复护理、母婴护理及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 与此同时,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对老年医学科的收治范围、设置运行、设备设施、人员配备、质量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导规范老年医学科的建设与管理。 加大财政投入。深化医改启动以来,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从2000年的4557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6797亿元,年均增幅13.9%,下一步,各级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政策。 ■全力升三级 2021年1月,江苏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医院“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21〕1号)》,要求全省县级医院升三级,截至去年8月,江苏省已有41家县级医院“变身”为三级综合医院,占县级医院总数的62.1%。 ■参与市场化浪潮改制 2017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原国家卫计委等6部委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剥离医院资产,后者参与改制、托管、被收购。而其中,绝大部分的企业医院正是二级医院。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分资产不良率较高,改革进展困难。 慢性病适合三级医院诊断、基层随访,但老年病并非是这些疾病的简单相加,却够不上疑难杂症,难度刚刚适合二级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蔡朝圣表示:“老年人经过了漫长年岁的积累,他的组织、器官都有一定的衰退。所以说他的病理、生理、药理等在治疗康复这些方面有自身的特点。” 对于二级医院而言,得到医保支付的支持是一大收入保证,其次二级医院有政府的背书,在医疗市场上天然具备获客优势,最后,相较于大量资本投入的高端医疗,康养行业具有普惠性质,投入小,是一种民生刚需,也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相符合。 二、做好方便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等文件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现就做好方便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下同)看病就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健康码”管理,提供人工查验登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增设“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专门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验证身份证、户口簿、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开展人工查验登记,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二、保留足量人工服务窗口,配备老年人就医引导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过程中,要保留足量的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鼓励接诊量大的机构专门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通过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推广“一站式”服务,让老年人少跑腿,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
三、提供多渠道挂号等服务,积极开展网上办理就医适老化改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足量的现场号源,完善电话、网络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对网络办理就医的智能终端、智能APP开展适老化改造,使其具备大屏幕、大字体、大音量,设计大字版、语音版、简洁版等终端产品。 四、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服务,积极推广智能化健康监测终端产品 保留传统签约渠道,确保老年人可以通过线下方式与家庭医生签约。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有关规范积极向行动不便、确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治疗、慢病随访、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出诊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引入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加强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积极推广智能化健康终端设备监测老年人健康状况。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实现老年人就近就医的“主战场”,是辖区老年人健康的“守门人”。各地要高度重视方便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积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贴老年人需求,推出更多更好的创新适老化做法。我司将对各地好的工作经验做法适时进行宣传推广。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关于做好方便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有关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方便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下同)看病就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健康码”管理,提供人工查验登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增设“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专门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验证身份证、户口簿、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开展人工查验登记,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二、保留足量人工服务窗口,配备老年人就医引导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过程中,要保留足量的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鼓励接诊量大的机构专门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通过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推广“一站式”服务,让老年人少跑腿,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 三、提供多渠道挂号等服务,积极开展网上办理就医适老化改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足量的现场号源,完善电话、网络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对网络办理就医的智能终端、智能APP开展适老化改造,使其具备大屏幕、大字体、大音量,设计大字版、语音版、简洁版等终端产品。 四、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服务,积极推广智能化健康监测终端产品 保留传统签约渠道,确保老年人可以通过线下方式与家庭医生签约。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有关规范积极向行动不便、确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治疗、慢病随访、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出诊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引入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加强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积极推广智能化健康终端设备监测老年人健康状况。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实现老年人就近就医的“主战场”,是辖区老年人健康的“守门人”。各地要高度重视方便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积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贴老年人需求,推出更多更好的创新适老化做法。我司将对各地好的工作经验做法适时进行宣传推广。 |